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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
来源:永泰集团矿业采购处设备配件室
发布时间:2026-03-04

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

一、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诚实守信的原则, 依法依规参加项目投标。

二、我单位承诺,在本项目标投标活动中与招标人不存在关联关系,不与其他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。

三、我单位和我本人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,未参与围标串标。

四、我单位如被查实在本项目投标活动中存在围标串标的,递交投标文件行为作为实施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关键环节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第五十三条的规定,对于围标串标行为,处罚措施包括:中标无效、罚款、没收违法所得、取消投标资格、吊销营业执照。如果围标串标行为构成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,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,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,情节严重的,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,接受相应行政处罚和失信惩戒,并进入你单位招标采购工作黑名单,不再参加以后任何项目的投标。

五、如因围标串标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,同意用投标保证金进行赔偿,不足部分另行补齐。

特此承诺!